2007/09/18

再度被客訴~~~

今天一去我就有心理準備,
昨天那隻去爪貓咪的主人一定會客訴的。

果不其然~~~


學姊說,主人覺得我們讓她感覺有罪惡感,
因為她把她的貓咪去爪了。

學姊說雖然我們都反對去爪,但那是客人的選擇,
在我們這個行業,付錢的人最大,客人永遠都是對的。

我們可以和主人分析講解,去爪的壞處,
可以告訴主人該如何教育貓咪,以避免做去爪手術。

但是最後的決定權,還是在主人手上。

學姊說,她在這個醫院做了八年了,
很多客人也會抱怨她,因為她說話很直接,
有一次,她跟客人說要先做血檢才能開藥,
結果客人就不高興了,說她想要控制他。

結果學姊回他,若是你覺得我們對你的狗不好,你可以不要來我們這裡。
(哇~~~原來可以這樣說唷,學起來XD)

其實我昨天並沒有說什麼,因為我想手術都做了,多說無益。

是那位開收容所的同事,因為她收養的一隻貓咪就是去爪,
那隻貓咪此後就飽受指甲一再長回刺進腳掌裡,每隔一段時間就得去開刀之苦,
他也不願意用貓砂,因為腳會痛,所以都尿尿大便在地上,
完全不信任任何人,她帶了他十二年,連摸都不能摸。

所以她痛恨去爪。
所以她送出去的每一隻貓咪,主人都得簽切結書,不得去爪。
所以她聽到有人養了幼貓卻去爪,會這麼生氣,因為她手上還有很多去了爪又被遺棄的貓咪。

學姊是說,沒錯她有她的堅持和理由,
但是她不能把自己的觀念強加在客人身上。

只是,這不就是我們該做的,client education嗎?

我能理解獸醫想要賺錢不想失去客人的立場,
但是我不能接受『客人永遠是對的』這句話。
就像那位要把小狗千里迢迢送到荷蘭去的客人,
誰會說他是對的?!

雖然這也只是我個人的觀念,我就是覺得去爪就是不對不適當,甚至是不道德的,
我已經很慶幸,我們醫院是反對去爪的,
但是,我多想在一個不接去爪手術的地方工作啊~~~

這就是所謂的,眼不見為淨吧!

這回被客訴我一點也不在乎,因為我不覺得我有說錯什麼或做錯什麼,
我真正要服務的並不是人,而是動物。

每一個要帶貓咪來去爪的主人,都得過五關斬六將,
櫃臺會問一次,助理會問一次,獸醫也會問一次,
若是我們可以說服多一個客人,不就可以多造福一隻或更多的貓咪?

我才不管客人覺不覺得罪惡,若可以說得更狠一點,
我會說要是有人要把你的每根指頭剁一截下來,
你感覺如何?!

罪惡感跟貓咪的一生無法使用爪子比起來,又算得了什麼?

而我,怎樣也無法忘記,去爪手術貓咪指頭上的血洞,
貓咪麻醉醒來連站都不敢用力的樣子。

真的有罪惡感的,其實是我自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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